远大智能(002689):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_建筑装饰_BOB娱乐官网(中国)体育平台官方app
BOB娱乐官网
bob官方平台app
bob电竞体育平台
BOB娱乐官网
bob官方平台app
bob电竞体育平台

建筑装饰

建筑装饰

医疗健康

远大智能(002689):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来源:建筑装饰    发布时间:2024-06-13 22:23: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大智能”)于 2024年 5月 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3.36亿元,同比增加 35.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101.31万元,同比增加 127.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532.87万元,同比增加 103.65%;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下简称“经营现金流”)逐季度递增,而扣非后净利润呈先增后减的趋势;本期发生销售费用 1.63亿元,同比减少 3.55%。

  年报同时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扶梯产品收入为 1.92亿元,占据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4.38%,而毛利率仅为 0.02%,同比减少 2.48个百分点,为五年来最低水平。此外,你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净增 76.91万元,累计计提金额为 1,488.40万元。

  (1)结合各季度收入及成本费用构成等,说明报告期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行业环境、业务模式、上下游供需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及产品营销售卖价格变更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扶梯产品毛利率较低且持续下滑的原因,并分析是否有进一步下滑或毛利率为负的趋势,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

  (4)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说明扶梯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不是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一、结合各季度收入及成本费用构成等,说明报告期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报告期内扣非后净利润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呈上涨趋势,第三季度会降低,第四季度下降明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最低,二、三、四季度持续上涨。同行业各公司波动情况均各有特点,无明显规律性。

  1、因为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款项收支受不一样合同付款条件影响较大,公司对不同销售模式、信用等级的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也不相同,如经销商项目回款条件较好,政府类公建项目款项审批周期较长,资金回笼较慢;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受合同结算方式影响付款周期也不一样,上述原因综合导致经营现金流受一些项目回款周期及与供应商的结算周期影响比较大,与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完全匹配。

  2、公司所在城市为北方,且公司东北、华北、西北区域项目收入占比较大,(报告期上述区域营业收入占国内营业收入比重为 69.58%,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为 42.90%)季节性影响较为明显,第一季度销售量仅 1,129台,占全年销售量的 11.62%,营业收入为 18,396.98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13.77%。加之公司为重资产公司,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成本投入较大,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较高,导致公司第一季度毛利率仅为 16.59%,低于全年平均毛利率 22.88%,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数。后续随着发货梯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扣非后净利润呈增加趋势。

  3、受部分毛利较低项目执行影响,第四季度毛利率为 22.86%,较第二季度 24.39%、第三季度 24.43%会降低,同时为更好的完成全年任务及增加对次年的布局,第四季度销售费用有所增加(如差旅费、业务宣传费等),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另外,信用减值损失对扣非净利润也有一定影响,一些陈欠项目的回款导致各季度信用减值损失波动较大,也导致扣非后净利润的波动。

  综上所述,受合同付款条件、销售模式、业务分布、毛利率、费用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扣非后净利润各季度波动有各自的变化规律,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均各有特点,无明显规律性,公司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是合理的。

  二、结合行业环境、业务模式、上下游供需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及产品营销售卖价格变更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扶梯产品毛利率较低且持续下滑的原因,并分析是否有进一步下滑或毛利率为负的趋势,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

  公司销售的扶梯产品主要为高铁、地铁等轨道交通类公建项目。报告期公司扶梯销售总量626台,其中高铁地铁412台,占比65.81%,收入占比高达86.77%。

  高铁项目评标方法均为最低投标价法,公司为加强公司品牌宣传和推广,树立样板工程,所以部分轨道交通类项目在销售价格这一块会有所让步,虽然压缩了利润空间,但能够最终靠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维护与客户长期且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后续公司可通过销售备件、有偿维保等业务增加公司利润。

  公司扶梯产品多为直销模式,按照每个客户需求设计和制造的非标定制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且公司为重资产公司,固定成本费用较大,扶梯产量较少,导致单台扶梯费用分摊金额较大,原材料采购来源与其他电梯产品一致,非标准件采购因采购量少成本偏高,综合导致扶梯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

  公司报告期内扶梯产品毛利率为 0.02%,由于扶梯产品销售量相对较少,受部分项目盈亏情况影响较大。报告期公司为开拓华东区域市场,打造区域标志性项目,以较低的价格中标某轨道交通类项目(74台),对报告期内扶梯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剔除该项目影响,报告期内扶梯产品毛利率为 5.20%。

  由于以上影响因素,公司扶梯毛利率近几年持续下滑,低于同行业扶梯产品毛利率水平。公司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盈利空间,如通过积极与供应商进行战略谈判,以保价锁货的采购方式降低原材料价格;通过工艺优化、技术改型等措施优化产品性能,提高生产制造效率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开拓市场,增加扶梯销售量以降造费率等,截止目前在手订单预计在 2024年执行的扶梯台量约 400台,包括沈阳地铁 3号线号线东延线项目、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项目等,未来随着扶梯产量的增加,摊薄成本费用,毛利率会有所提升。

  公司通过市场细分,采取一城一策营销策略,加强对优质经销商的渠道开发及维护,并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优质的服务、高效的管理,快速响应客户的真实需求,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持续构建良好的客户服务体系,以此来实现经销模式业务量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下销售收入 77,523.94万元,较上年 51,918.65万元增加 25,605.29万元,增幅 49.32%,占据营业收入58.04%,较上年 52.54%增加 5.5个百分点。

  全球经济稳步的增长和复苏为电梯出口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随着各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对电梯的需求增加,为企业来提供了更多的出口机会。

  据海关数据统计,2023全年我国载客电梯出口台量 84,602台,金额为 123.49亿,相比 2022年同期数据出口数量 75,067台同比增长 13%。

  “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中国热情参加“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推动了电梯等机电产品的出口。公司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扩大对外开放,积极走出去。在俄罗斯、新加坡等成熟市场中开展更近、更广、更深的交流与合作,增强老客户粘性;在沙特、越南、老挝等新兴经济体国家,细分市场基层组织模块,提升产品区域市场适配性,拓展有实力的新代理商,开拓新的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强区域覆盖并聚焦重点区域,推进重点项目落地,逐步推动公司国外收入增长。

  公司在产品质量和技术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能够很好的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同时,随着智能化、绿色低碳等技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公司产品在性能、安全、节能等方面更具竞争力,吸引了更多客户的关注。

  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多维度考核(如销售额、销售数量、发货数量、回款额、客户满意程度、新客户开发数量、专业相关知识储备等方面),并对考核数据来进行深入分析,了解销售人员的优势和不足,识别出高绩效和低绩效的销售人员,分析原因,针对长期业绩不佳的销售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或优化,全方面提升销售人员效能,提高了人均销售台量。

  1、职工薪酬下降。报告期职工薪酬 8,246.75万,较上年 8,752.82万元下降 506.06万,降幅 5.78%。职工薪酬下降根本原因为销售人员数量减少,报告期内销售人员数量 230人,较上年 298人减少 68人,公司通过设立明确的考核标准、提成奖励机制、加强培训、多维度的考核及结果分析,实现销售人员优化,人均效率提高。

  2、销售服务费下降。报告期销售服务费 3,377.88万元,较上年 4,127.55万元下降 749.67万元,降幅 18.16%。销售服务费下降根本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及占比提高,由于该类合同款项大多约定为货前全款,发生的相关服务费比例较低,使报告期销售服务费较上年下降。

  综上,公司通过加强渠道开发、提升产品质量和推进技术进步、销售团队结构优化等策略实现营业收入增长;通过销售人员提升效能、加强费用管控等方式实现销售费用的降低,从而全方面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营业收入增长而销售费用下降,通过降低销售费率来提升公司利润率,说明公司销售管理及销售策略取得成效,变动合理。

  四、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说明扶梯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不是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在对存货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原材料,公司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对于在产品,公司依照合同订单金额及预估的与销售相关的费用及预计完工成本和相关税金,结合库龄情况及库存状态,综合预估其可变现净值并判断出没出现减值迹象。

  对于发出商品,公司依照合同订单金额、发出年限、项目执行进度以及预收客户货款情况,综合预估其可变现净值并识别出没出现减值迹象。

  基于上述原则,公司对扶梯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07.23万元,对扶梯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39万元,合计 509.62万元。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做了对比,详细情况如下:

  202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 2021年度上涨 1,055.27万元,根本原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部分存货计提减值金额约 890万元;2023年度存货账面余额较 2022年度减少 15,035.85万元,其中发出商品减少 9,124.78万元,在产品减少 5,137.06万元。

  2021年度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 0.71%-1.72%,公司计提比例为0.71%,与快意电梯、康力电梯计提比率相差不大;2022年度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 0.73%-2.81%,公司计提比率为 2.81%,高于其他三家公司;2023年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在 0.72%-4.22%,公司计提比率为 4.22%,高于其他三家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报告期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问题大多为经营现金流为收付实现制,扣非后净利润相关影响因素为权责发生制,且影响扣非后净利润及经营现金流的因素较多,二者的波动有各自的逻辑,变动趋势不是完全匹配的,故报告期各季度经营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完全匹配是合理的;

  2、营业收入增长根本原因为公司销售业务量增加;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为①销售人员数量减少导致职工薪酬下降,②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比提高,由于该类合同款项大多约定为货前全款,发生的相关服务费比例较低,使报告期销售服务费较上年下降,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而销售费用下降是合理的;

  3、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通过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测试,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收入、成本和期间费用项目构成及明细账,对营业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变动进行合理性分析;

  3、获取公司现金流量项目构成及对应现金流入流出明细,分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是不是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复核加计是不是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5、检查分析存货是不是真的存在减值迹象以判断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6、检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前后一致;

  7、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方法,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考虑是不是有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检查其合理性;

  9、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不是正确,本期计提或转销是否与有关损益科目金额核对一致。

  二、年报显示,你企业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具体为:即征即退的增值税 243.61万元、票据贴现息0.9万元。此外,你公司期末应收票据 1,107.20万元,同比增加 88.59%,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的金额为 719.19万元,本期仅计提坏账准备 1.03万元。

  (1)补充披露票据贴现息对应的应收票据明细,以及你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详细情况及政策依据,报告期内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测算过程及依据,以及截至回函日税款退回的情况。

  (2)结合最近三年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变动情况、影响因素及可持续性等,说明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你公司业务体量、收入规模的匹配度及合理性。

  (3)说明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详细情况及会计处理,以及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大幅度增长的原因。

  (4)详细说明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及比例,结合主要客户资信情况、销售及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内仅计提 1.03万元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不是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5)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详细说明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票据贴现息界定为经常性损益是不是满足规定,相关界定理由的充分性及合理性,是否仍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公司应收票据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一、补充披露票据贴现息对应的应收票据明细,以及你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具体情况及政策依据,报告期内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测算过程及依据,以及截至回函日税款退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与翼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5万元,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或现汇贴息结算。为尽快收回货款,公司采取现汇贴息方式收款,经计算票据贴现费用需 0.9万元,翼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扣除贴现费用后差额支付货款并开具贴现费用 0.9万元的收据,货款2023年 4月已收到。

  公司即征即退增值税金额包括软件退税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两部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实际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公司销售的电梯产品符合政策文件对于嵌入式软件的要求。同时依据文件要求,公司于 2014年 09月 15日取得两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名称:博林特数字化一体机嵌入式软件[简称:BLT-DIC]V1.0,软著登字第 0807563号,软件名称:博林特扶梯控制器嵌入式软件[简称:BLT-MPK-F-CR]V1.0,软著登字第0807589号,并于 2020年 8月取得税务资格备案,公司从所属期 2020年 8月开始享受软件退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第 43号有关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要求,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公司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可以依据公告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公司从所属期 2023年 1月开始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三)报告期内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测算过程及依据以及截至回函日税款退回的情况

  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采取每月申报的方式,因此公司每月严格按照财税【2011】100号文件进行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主要测算方式如下: A.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增值税率 B.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C.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确定:由于公司生产的是非标产品无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且无法取得其他纳税人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因此我公司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即: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D.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确定: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由两部分组成,即:专用进项和分摊的共用进项,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我公司根据文件要求选择按照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没有进行分摊。

  依据文件规定的以上核算方式,公司 2023年累计退税金额为 205.45万元,截至回函日均已退回到账。

  加计抵减优惠政策采取每月申报的方式,因此我公司每月严格按照财税【2023】第 43号文件进行关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主要测算方式如下: A.加计抵减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B.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 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额转出*5%

  C.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计算方法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依据文件规定的以上核算方式,公司 2023年累计加计抵减金额为 38.16万元,截至回函日公司均已申报抵减完毕。

  二、结合最近三年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变化情况、影响因素及可持续性等,说明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你公司业务体量、收入规模的匹配度及合理性。

  公司即征即退增值税金额包括软件退税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两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从 2023年开始享受,报告期累计加计抵减金额为 38.16万元,金额较小,故对最近三年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变化情况等回复时只考虑软件退税部分,数据情况见下表。

  公司营业收入包括电梯产品销售、安装维保服务等多类业务,销售区域包括境内和境外两部分,其中境外销售业务、安装维保业务均不享受退税政策,只有满足政策规定条件,使用前述两项嵌入式软件的电梯产品收入才可以享受软件退税。

  软件退税金额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情况、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近三年即征即退项目销售业务较为稳定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满足软件退税优惠条件的对应的销售额 2022年度、2023年度变化不大,对比 2021年度有所下降,退税额变动趋势与销售额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故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公司业务体量、即征即退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且退税金额合理。

  三、说明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及会计处理,以及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应收票据余额 1,107.20万元,较上年 587.08万元增加 520.12万元,增幅 88.59%,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93.39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126.73万元。应收票据增长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营业收入 133,575.01万元,较上年 98,824.42万元增加 34,750.60万元,增幅 35.16%,随着销售额增长,公司与客户之间交易规模扩大,票据方式结算的金额也随之增加。

  四、详细说明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及比例,结合主要客户资信情况、销售及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内仅计提 1.03万元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未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具体信用损失率见下表: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1,107.20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余额606.19万元,不计提减值,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501.01万元,公司针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末,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账面原值 539.56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38.55万元,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 37.52万元,本期补提 1.03万元,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计提合理。

  五、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详细说明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票据贴现息界定为经常性损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界定理由的充分性及合理性,是否仍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的以下内容:

  第一条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第三条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的项目第二点,“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第三条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的项目第十四点,“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修订说明中的以下内容:

  第二条主要修订内容第二点,“明确实际执行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如规定公司因经营活动不再持续,或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调整等而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减少实务执行争议。”

  公司的即征即退增值税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存在偶发性,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对当期损益产生的影响并非一次性影响而是持续影响,故未计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而是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符合规定,无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的票据贴现息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存在偶发性,且不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故未计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而是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符合规定,无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1、公司 2023年软件累计退税金额为 205.45万元,截至回函日均已退回到账;公司 2023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为 38.16万元,截至回函日公司均已申报抵减完毕;

  2、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公司业务体量、即征即退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且退税金额可以确认;

  3、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加。

  随着销售额增长,公司与客户之间交易规模扩大,票据方式结算的金额也随之增加;

  4、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仅计提 1.03万元信用减值准备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5、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公司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票据贴现息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符合规定,未发现相关界定理由不充分性及不合理的情形;

  1、通过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测试,了解和评价与收入、应收款项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应收票据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3、取得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在应收票据明细表上标出至审计时已兑现或已贴现的应收票据,检查相关收款凭证等资料,以确认其真实性,分析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

  4、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检查库存票据,核对票据的种类、票据编号、签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利率、贴现率、收款日期、收回金额等是否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记录相符;关注是否对背书转让的票据负有连带责任;是否存在已作质押的票据和银行退回的票据;

  5、对于大额票据,取得对应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和出库单等原始交易资料进行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线、检查公司在预期信用损失法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

  7、取得公司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正确,与坏账准备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将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数与信用减值损失相应明细项目的发生额核对;

  8、针对主要客户,通过公共信息平台查询其资信情况,根据合同及公司相关内部文件确定其销售及信用政策等,判断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9、了解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情况及政策依据;针对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获取报告期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数据资料,与公司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核实并予以重新计算;

  11、结合最近三年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变化情况、影响因素及可持续性等,判断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公司业务体量、收入规模的匹配度及合理性; 12、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判断公司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票据贴现息界定为经常性损益是否符合规定,相关界定理由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32.08%,较去年增加 9.42个百分点;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28.12%,较去年增加 7.29个百分点。

  你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称,国内市场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策略,国外市场采用经销模式;经销模式下,具有资质的经销商可向客户提供安装、维保服务,你公司在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持及质量监控;除了直销与经销,你公司还有“其他”销售模式,报告期毛利率为 44.94%,同比增加 5.71个百分点。

  (1)列示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实际业务地、经营范围、注册及实缴资本、合作期限、是否本期新增、销售的具体产品、金额和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

  (2)列示前五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实际业务地、经营范围、注册及实缴资本、合作期限、是否本期新增、购买的具体产品及金额。

  (3)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均较去年上升的原因,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与其采购(销售)订单是否匹配,较上一报告期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原因(如有)。

  (4)补充披露“其他”销售模式的具体情况,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该销售模式是否可持续,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5)列示前五名经销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实际业务地、销售的具体产品、金额和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说明经销商的选取标准及资质要求,是否存在向经销商压货以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6)在前述问题的基础上,自查说明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前五名经销商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1)(2)(3)(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针对经销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一、列示前五大客户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实际业务地、经营范围、注册及实缴资本、合作期限、是否本期新增、销售的具体产品、金额和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公共交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职 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 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普通机 械设备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 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礼仪服务,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 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86,483万元人 民币,实缴资本 86,483万元人 民币

  ***IN-**ILLI ANTLIFTT ECHNIQU EJOINTST OCKCOM PANY

  拥有内部设计和工程能力,能够满足大多数工程的采购和施工和 交钥匙项目,包括土木、结构和机械项目的调试;以满足核心部 门项目,如印度铁路、地铁铁路、高速公路部门、灌溉部门、水 和其他业务的需求

  电梯部件的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从事与本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 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自动扶梯驱动主机、轴承的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钢压延加工;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 制品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特定种类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 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制造;电力测功电机销售;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定种类设备制造;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修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管理系统装置 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电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专用仪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研发; 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智 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业机器人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气 设备修理;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 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管理系统装置销 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

  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电机 及其控制管理系统研发;AI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 台;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AI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 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

  立体停车库、电梯、自动扶梯的控制设备,电子电器产品,五金电器部件,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 缆,控制电缆的加工、销售;玻璃制品的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设计、生产、加工电线电缆及其附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及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和其他的配套服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立体停车库、电梯、自动扶梯的控制设备,电器及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控制电缆的 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软件产品、制动器产品、敏感器件、传感器、电子元件、光学产品、配套硬件产品的技 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新型电子科技类产品的技术开发与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业务

  三、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均较去年上升的原因,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与其采购(销售)订单是否匹配,较上一报告期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原因(如有)。(未完)

上一篇:中自科技获39家机构调研:新型催化剂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园区项目建筑工程主体已完工慢慢的开始设备的安装调试(附调研问答)
下一篇: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